還是我沈萬紫,我依舊想吐槽一下的,吐槽我男人。
王樂章,你他王老夫人的真是個人才啊。
成親之前便協議好的,往後我做什麼,他不得幹預,不得勸阻,也不得加入。
結果,成親剛一年,他就徹底撕毀了協議,要跟着我一起幹。
我做的事情,能讓他沾邊嗎?當然不行,萬宗門門規森嚴,還有一位惡人師叔坐鎮,要是讓他們知曉我帶着王樂章去割人頭,不得将我挫骨揚灰了?
但他說,他本來就是個江湖人,江湖人快意恩仇,這恩仇也包括了别人的恩仇。
且我們做得隐秘些,萬宗門是不會發現的。
可五哥,你去兵部了啊,你大小是個官了,還能跟我講什麼江湖人快意恩仇嗎?
我做的這些事情,就連惜惜都沒全然告知的,或者她知道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就是身份沖突,明白嗎?
我沈萬紫不入官門,隻做想做的事情,有什麼後果也由我自己來承擔。
這麼多年,我為京兆府提供了不少的線索證據,至于那些實在沒有證據的,我才會用自己的手段逼問犯案過程,如果犯案過程對得上,基本就沒有冤枉的。
當然,紅绡是有幫我調查,隻靠我一人的話,許多事情是調查不出來的。
隻是紅绡僅限于幫我調查,别的事情一概是我做的。
王樂章和惜惜的身份,都注定了他們隻能站在陽光下,而我隻能藏匿于暗處。
我不知道黑白的中間,是否允許有灰色,但律法隻能懲處那些有留下證據且被抓獲的人,剩下的,難道就等報應嗎?
那我甯可,我是他們的報應。
王樂章認可我的想法,我很高興,但他要跟着我一起幹,我不高興。
他給出的理由是婦唱夫随,而且他在兵部也就研發武器,白日裡他是兵庫司,晚上他是王樂章,王樂章想做什麼,兵部是管不着的。
僵持太久,我也說不過他,拗不過他,便由得他跟着了。
隻是有言在先,他必須無條件服從我的命令,不得質疑或者試圖奪權。
我們,也算是走到了志同道合的這條路上來了。
想當初我們兩人會走到一起,實在匪夷所思。
我和他成親的時候,很多人都笑着問我,不是說不成親嗎?為何如今又要嫁人?
大家都以為,我打心底真正排斥成親嫁人。
其實并不是。
在我小時候參加了不少婚禮,婚禮的熱鬧場景,以及新娘子的漂亮的鳳冠霞帔,讓我憧憬不已。
是的,我曾是憧憬過的。
隻是,孩子的時候,對于人們的閑言碎語是從來不理會的,甚至聽見了,也沒覺得和自己有什麼關系,和沈家有什麼關系。
漸漸長大些,便知曉他們議論的那個臭不要臉與人私奔的沈怡,是我沈家人。
她們臉上的鄙夷表情,我也能看懂了。
大人們說也就罷了,玩伴們也跟着說,那我哪能忍?
是非黑白我那時候不會分,但被欺負了,就沒什麼不能通過打服對方解決的。
我兇悍,不怕疼,不知死活,下手重,久而久之他們也不敢跟我動手,隻用他們認為最惡毒的話來傷我。
這些惡毒的話,便是我會嫁不出去,沒人肯要我,我有不知羞恥的姑姑,還是一個惡女,沒有人會願意娶這樣的女子,就算娶回去,那也得将我打死。
我叉腰沖他們用力地吼回去,那我便一輩子不嫁,不僅不嫁,我還要去學武功回來打死你們。
我想,這誓言是不能算數的。
因為,要遵守誓言,就要不嫁,再兼打死他們。
為了他們的性命着想,我隻能嫁,嗯,是這個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