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在普通的老百姓眼裡,我這個少尉排長已經是個很大的官兒,是個人物了。
可是和真正的人物相比,我連給人家提鞋都不配。
我之所以能和上流社會有些交集,隻是因為我和畢錦的關系好,僅此而已。
自從畢錦開始叫我兄弟,隻要是有機會,他就會帶我去那些看起來就很厲害的場合。
一方面是為了讓我見見世面,另一方面是想讓我在上流社會混混臉熟。
畢錦的想法是不錯,但我的身份擺在那裡。
就算打扮的衣着光鮮,走到人家面前,人家照樣看不起你。
在人家看來,你就是個無名螞蚱,若是能蹦跶幾下,讓人覺得有趣,人家還能搭理搭理你,若是讓人覺得無聊,人家看都不會看你一眼。
和畢錦關系很好的那群公子哥,都把我當成他的跟班——往好聽了說是跟班,往不好聽了說就是狗。
我知道畢錦從來沒把我當成狗看過,但為了不落他的面子,我還是盡可能的裝成狗,而且是裝成一條讨人喜歡的好狗。
既然是狗,和人就是有區别的,是不能和人平起平坐的,更不可能和人成家。
所以從一開始,我就沒對上流社會的那群大小姐抱有任何希望。
一開始我就說過,我不是個貪心的人。
一年能掙個五六千塊,有點小權力,我就已經很知足了。
在這之後,就是老婆孩子熱炕頭,把孩子撫養成人。
男孩要頂天立地,女孩要溫柔賢惠,這就是我的人生目标。
為了所謂的前途,去做什麼倒插門的女婿,讓自家孩子姓别人家的姓,這事我做不出來。
爹的那番話,讓我下定了決心——去他娘的前途!
老子就要做本分人!
畢錦那小子要是再敢管我的婚事,這兄弟我就不做了!
如果他還有點良心,鬧掰之後他就不會拿由影怎麼樣。
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,從今往後他就是我的仇人。
隻要有機會,我一定弄死他!
在這件事上,我下了很大的決心。
可最終,卻是一拳打在棉花上,白費勁了。
看着滿桌的飯菜,看着其樂融融的與家人聊天的畢錦,看着傻笑着和雀兒打情罵俏的老農,我有了一種宛若夢中的感覺。
“喂,喂!
喂!
!
你傻啦!
!
!
”
“啊?
”
少女的聲音從身側傳來,離我近在咫尺。
我強擠出一個笑容,擰動僵硬的脖子,轉過臉去,将嘴角挑高了一些。
“大小姐,您叫我?
”
“喂,你故意的吧!
”
面前身穿西式長裙的俏麗少女皺起眉頭,淩厲的目光如刀子一般迎面戳來。
“你以為我想嫁給你啊!
蠢豬!
”
蠢豬……
在我認識的人中,會叫我蠢豬的人隻有她畢大小姐,除了她以外就沒别人了。
起綽号講究抓特點,鼻子大的人會稱作“大鼻子”,耳朵大的人會稱作“大耳朵”,性格倔強的人會被稱作“倔驢”。
再有就是因為厭惡,起的侮辱性綽号,比如畢錦就管司琮魄叫“狗”,或是“狗東西”。
和真正的聰明人相比,我槍理肯定是不夠聰明,可是“蠢”這個字和我絕對是不搭邊兒的。
所以毫無疑問,畢大小姐很厭惡我,而且厭惡的不得了。
“嘿嘿……大小姐,您先消消氣兒……這事兒應該是誤會……沒錯,誤會……改天我和錦哥兒好好說說,讓他——”
“讓他幹嘛!
”
畢大小姐瞪圓了眼睛,氣勢洶洶的看過來,把我沒說完的話吓回了肚子裡。
所以我才說,我伺候不了富家的大小姐。
就這脾氣,要想伺候好她,我得給自己脖子上套個項圈兒,蹲地上和她說話。
她讓我伸手我就得伸手,她讓我擡腿我就得擡腿——他娘的!
這是男人過的日子嗎!
回想起兩天前,我和畢錦攤牌的時候,他隻是稍稍一驚,然後就滿面笑容的說我誤會了,還說保證幫我這個忙。
當時我搞不明白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,隻能看在兄弟情分上信了他一次。
沒想到他居然直接給我家派了請帖,邀我們去酒樓吃飯。
我帶着家人一到場,就看見了笑眯眯站在畢錦身後的畢大小姐。
我這人,從小到大,就沒真正怕過幾個人,而她畢大小姐就是其中之一。
畢大小姐這人,在國外呆過三年,會說好幾種外國話,我是一種都聽不懂。
我倆第一次見面是在畢家,團裡召集軍官開會,提前三天通知。
當天我就去了畢家,想托畢家人給畢錦傳個話,讓他記得來團裡開會,順便把闵海也帶過來。
我還沒敲門呢,就聽見院子裡“啪啪”的響槍。
我聽到響槍,以為畢家出事了,也顧不上禮數,繞開大門,以最快的速度翻牆進院。
我雙腳剛着地,後背就挨了一棍子。
那是畢家的家丁打的,用的是直徑一寸左右的棒子,打的那叫一個疼啊!
家丁們以為我是賊,一邊叫一邊打,根本就不給我解釋的機會。
事發突然,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隻能抱頭鼠竄,到處亂跑。
跑到花園的時候,身後突然響起了槍,子彈就落在面前的牆上。
我當時就慫了,在高舉雙手投降的同時,大聲報出了自己的身份,還有來畢家的目的。
好在我來過畢家,這裡有認識我的人,能證明我沒有說謊。
否則我肯定會當成盜竊者,先被扭送到警察局,再被警察局轉交給第七軍團軍法處。
在澄清了誤會之後,家丁們才向我解釋起響槍的事。
他們說,他們家大小姐幾天前通過合法渠道買到一支手槍,今天剛送到。
那些槍響,就是大小姐在院子裡試槍呢!
當時我也是嘴欠,随口抱怨了一句“女孩子家家的玩什麼槍啊”,被畢大小姐給聽到了。
其實畢大小姐就在附近,牆上那一槍就是她打的,隻不過一直沒露面而已。
然後,畢大小姐就火了,要讓家丁教訓我一頓。
這畢家的家丁都是有腦子的,他們知道我和畢錦關系好,如果他們聽了畢大小姐的話揍了我,她哥哥肯定不會找她的麻煩,可是揍人的人就要倒黴了。
畢大小姐下了命令,家丁們卻都不動手。
既然家丁不動手,那隻能畢大小姐親自動手了。
一個女孩子,打人能有多疼?
我尋思就挨一頓打,讓畢錦的妹妹出出氣就得了。
誰知這女人居然要拿槍握把砸我——我倒是不怕被槍握把砸,被槍握把砸,頂多被打個頭破皿流,不至于被打死。
可這槍是開過火的,我又不知道她上沒上保險。
萬一她打我的時候槍走了火,打到了人,那可是要命的!
人命關天,我不敢有一絲馬虎。
在畢大小姐握着手槍砸過來的瞬間,我便上前一步,扣住了她的手腕。
畢大小姐也沒有辜負我的擔心,在我扣住她手腕的瞬間,槍就響了。